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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1.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保费时,收到“单位申报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与2025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不符”的弹窗提示,应如何处理?
发布时间: 2026-05-20 空格 来源: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:[ 大 ] [ 中 ] [ 小 ]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

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保费时,收到“单位申报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与2025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不符”的弹窗提示,应如何处理?

答:若用人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保费时,出现如下弹窗提示:“经数据比对,您单位申报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与2025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不符,请认真核实,在“年度缴费工资调整”模块重新申报,并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。”

本条提示为提醒类提示。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,应以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,按照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%—300%的范围内进行保底封顶,确定缴费基数。如用人单位要对已经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进行调增的,可以通过“电子税务局”—“地方特色”—“社会保险费业务”—“用人单位”—“年度缴费工资调整”模块操作,也可携带工资表等工资发放凭证及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、社保医保大厅的税务窗口、进驻政务审批大厅的综合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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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1.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保费时,收到“单位申报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与2025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不符”的弹窗提示,应如何处理?
发布时间:
2026-05-20
来源:
青岛市税务局

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保费时,收到“单位申报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与2025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不符”的弹窗提示,应如何处理?

答:若用人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保费时,出现如下弹窗提示:“经数据比对,您单位申报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与2025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不符,请认真核实,在“年度缴费工资调整”模块重新申报,并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。”

本条提示为提醒类提示。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,应以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,按照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%—300%的范围内进行保底封顶,确定缴费基数。如用人单位要对已经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进行调增的,可以通过“电子税务局”—“地方特色”—“社会保险费业务”—“用人单位”—“年度缴费工资调整”模块操作,也可携带工资表等工资发放凭证及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、社保医保大厅的税务窗口、进驻政务审批大厅的综合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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